开车碰瓷造成死伤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开车碰瓷造成死伤的定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碰瓷”。“碰瓷”本质上是一种故意制造假象,讹诈钱财的行为。在开车碰瓷场景中,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赔偿。 如果碰瓷者为了达到碰瓷目的,故意碰撞正常行驶的车辆,导致自己死伤,而被碰瓷的驾驶者没有过错,那么驾驶者通常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驾驶者不仅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也可能无需担责。 然而,如果驾驶者存在过错,比如明知对方是碰瓷者,却故意采取危险行为导致碰瓷者死伤,那么可能会构成犯罪。若驾驶者主观上存在故意伤害的故意,导致碰瓷者受伤或死亡,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是驾驶者主观上存在过失,例如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碰瓷者死伤,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另外,如果碰瓷者与驾驶者相互串通,共同实施碰瓷行为,结果造成死伤,双方可能都要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总之,开车碰瓷造成死伤的定罪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要综合考虑各方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以及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