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著作权侵权是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侵犯其著作权的行为。当发生著作权侵权时,侵权人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几种责任。 首先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此外,侵权人还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责任。停止侵害就是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比如停止销售侵权书籍、停止传播侵权作品等。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要采取措施消除因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的不良影响。赔礼道歉则是侵权人通过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著作权人表达歉意。 其次是行政责任。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对于一些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如果侵权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侵权人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侵犯著作权罪,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