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要以什么目的来起诉呢?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以营利为目的”,简单来讲,就是通过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来获取经济利益。比如,通过销售盗版书籍、光盘,或者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用于商业广告从而获利等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也就是说,在起诉侵犯著作权罪时,必须证明对方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果没有营利目的,即便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通常也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可能会构成民事侵权,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在您准备起诉时,要着重收集对方以营利为目的侵犯您著作权的相关证据,这样才能更有利于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