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包括哪些?


著作权法旨在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了受保护的作品范围以及不受保护的对象。 首先,我们来看看著作权法保护哪些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以下几类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一是文字作品,比如小说、诗歌、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像我们熟知的四大名著,它们都是以文字记录了精彩的故事和深刻的思想,作者对其享有著作权。二是口述作品,即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例如演讲者在公开场合的精彩演讲,虽然没有形成书面文字,但同样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三是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涵盖了歌曲、交响乐等;戏剧作品如京剧、话剧等;曲艺作品像相声、评书等;舞蹈作品包括各种舞蹈表演形式;杂技艺术作品则是那些具有艺术性的杂技表演。四是美术、建筑作品。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等;建筑作品指的是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比如故宫等具有独特艺术价值的建筑。五是摄影作品,通过摄影设备记录下来的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影像。六是视听作品,例如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以及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像我们平时观看的各类电影、电视剧都在此列。七是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比如建筑工程的设计图纸、汽车的设计图等。八是计算机软件,这是现代科技发展的产物,如我们日常使用的各种手机应用程序、电脑软件等。九是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接下来,了解一下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这些文件是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正常的社会秩序,需要广泛传播和使用,所以不给予著作权保护。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它们是全社会都应当遵守和执行的规范,不具有著作权保护的排他性。二是单纯事实消息。单纯事实消息是对客观事实的简单报道,不具有独创性,因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新闻媒体报道的某场体育比赛的结果、某地区发生的自然灾害等简单事实信息。三是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这些是人类社会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通用工具和知识,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和知识的传播,不给予著作权保护。比如我们日常使用的日历、数学中的通用公式等。 总之,了解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和不受保护的对象,有助于创作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能让公众在使用各类作品时避免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