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到底应该归谁所有?
我找了一个设计师帮我设计了一个logo,当时也没说清楚这个logo的著作权归谁。现在我担心之后会有版权方面的纠纷,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到底是归委托人,还是归受托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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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什么是委托作品。委托作品就是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以自己的技能和劳力创作出来的作品,就比如请人设计logo、拍摄照片等。 关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有明确规定。该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也就是说,委托人和受托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来商量著作权到底归谁。如果合同里约定著作权归委托人,那么委托人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比如一家公司委托一位摄影师拍摄宣传照片,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这些照片的著作权归公司所有,那么公司就享有著作权。 但要是双方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里没有明确说明著作权的归属,按照法律规定,著作权就属于受托人。还是以刚才设计logo为例,如果委托人和设计师没有签订合同,或者合同里没写清楚著作权归谁,那么这个logo的著作权就归设计师。 不过,即便著作权归受托人,委托人也有一定的权利。委托人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享有使用作品的权利;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范围的,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例如,公司委托设计师设计了一个logo,虽然著作权归设计师,但公司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使用这个logo。 所以,为了避免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委托创作时,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样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让双方都能放心地进行委托创作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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