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我开车时和别人撞了,对方态度不好,不想痛快 赔偿。我买了保险,就想知道在这种交通事故里,代位求偿权到底在哪些情况下能适用啊?想详细了解下相关规定,好维护自己权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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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里,代位求偿权是指,当您遭遇事故,本该由对方负责赔偿,但出现某些状况,您可以让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先把赔偿款给您,之后保险公司再向对方去追要赔偿。
要申请使用“代位求偿”,前提是车主得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如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不然保险公司不会受理。其适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对方车辆无保险或者故意拖延、拒付相关赔偿。要是在事故里,对方没买保险,没办法给您赔偿,或者故意拖着不赔、直接拒绝赔偿,这时您就能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汽车维修等费用,后续保险公司再向肇事方追加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相关情况,也侧面体现了对这类情况保障。
二是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或者有证据证明逃逸的肇事车辆信息。在一些事故中,若一方不认可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拒绝签字,作为受害方的您可申请“代位赔偿”。要是对方肇事车辆逃逸了,您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录音等记下对方车牌号和车主信息,同样能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像《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肇事车辆逃逸等情况的规定,也保障了代位求偿权在这类情形下能有效实施。
相关概念:
代位求偿权:就是在上述特定情况下,您的保险公司代替 您向责任方索要赔偿的权利。
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每辆车都必须买的保险,主要保障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受害人的基本权益。
商业保险:像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等,车主自愿购买,用来补充交强险保障不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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