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在法律里,“法人”指的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大家通常说的“法人”准确来讲是“法定代表人”。下面分别介绍企业破产时法人(组织)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责任。 首先是法人(企业本身)的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意味着企业破产时,要用自己所有的财产去偿还债务。一旦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过法定的破产程序后,未清偿的债务通常就会消灭。 然后是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责任。在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滥用职权、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导致企业破产,那么法定代表人可能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虽然这里说的是股东,但如果法定代表人有类似行为,也可能适用该条款。 在行政责任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破产时,如果法定代表人存在违法行为,比如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证据材料等,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拘留等。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企业破产是因为法定代表人实施了犯罪行为,比如欺诈破产罪、妨害清算罪等,法定代表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了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处以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