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执行程序?

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法院已经判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我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是不是只要对方不履行就可以立刻申请,还是有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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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执行程序通常指的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满足一定条件时,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首先,要有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这包括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例如,你拿到了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且该判决书已经过了上诉期,双方都没有上诉,那么它就是生效的法律文书。 其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的期限已经届满,而义务人却拒绝履行义务。比如,判决书要求被告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你一笔赔偿款,但10天过去了,被告并没有支付,这种情况下就符合条件。 最后,申请执行要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期限内提出。一般来说,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两年内,因为一些合理的原因导致你无法申请执行,比如你突然生病住院等,申请执行的时间可以相应地延长。 当满足以上这些条件时,权利人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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