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权利债务纠纷的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我有个民事权利债务纠纷的案子,法院已经判我胜诉了,但对方一直不还钱。我想申请强制执行,可又不太清楚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向哪个法院申请,后续流程又是什么,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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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事权利债务纠纷中,当债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权利。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强制执行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阶段。债权人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申请时,债权人要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等材料。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法院会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会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立案之后,法院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并承担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接着进入执行实施阶段。法院有权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等。如果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义务,或者法院通过执行措施实现了债权人的债权,或者出现了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如申请人撤销申请、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等),执行程序就会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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