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裁员且没签合同该怎么赔偿?


当公司进行裁员且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赔偿问题涉及多个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实现劳动过程而发生的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由另一方用于同其生产资料相结合的社会关系。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法律为了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惩罚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自您入职一个月起,到裁员时都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这期间,您除了正常工资外,还可以额外获得一倍的工资赔偿。例如,您每月工资是5000元,工作了6个月没签合同,除去第一个月,后面5个月您可以拿到额外的5×5000 = 25000元赔偿。 关于裁员赔偿,如果公司的裁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如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这种情况下,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公司的裁员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理由不成立,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当遇到公司裁员且没签合同的情况时,您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收集能证明您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