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企业破产清算和自行清算有哪些不同?

我有一家小公司,现在经营状况不太好,在考虑是自行清算结束公司运营,还是申请破产清算。但我不太清楚这两种清算方式具体有什么区别,比如在流程、适用情况、法律后果这些方面,想了解一下以便做出合适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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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算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清算和自行清算确实存在诸多不同之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是适用情形不同。自行清算通常是企业在解散事由出现后,比如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等,主动对公司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则是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由法院介入进行的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这种情况下可以进行自行清算。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此时适用破产清算。 其次是清算主体不同。自行清算由公司股东、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破产清算则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来进行,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再者是清算程序不同。自行清算相对来说程序较为灵活,公司可以自主安排清算事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通知债权人、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等。而破产清算程序则较为严格和复杂,要经过破产申请、受理、宣告破产、变价和分配破产财产等多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时间限制。 最后是法律后果不同。自行清算后,如果公司财产足以清偿债务,剩余财产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进行分配。而破产清算后,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按照法定顺序进行清偿,未得到清偿的债权通常无法再得到实现。并且,破产清算可能会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管等产生一定的限制,比如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总之,企业在面临清算时,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判断适用哪种清算方式,以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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