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犯专利权行为,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我最近遇到点专利方面的事儿,不太确定对方的行为算不算侵犯我的专利权。我有一项专利,别人好像在使用类似的技术生产产品。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侵犯专利权行为,到底什么样的说法才是正确的,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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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专利权的概念。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独占使用、收益、处分其发明创造,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你拥有了一项专利,别人没有经过你的允许,不能随便用这项专利去生产、销售相关产品。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这里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例如,假如你有一个新型的杯子专利,别人未经你同意就按照你的专利技术去生产这种杯子,然后拿去卖,这就属于侵犯你的专利权。 在判断是否构成侵犯专利权时,需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存在有效的专利权,也就是说你的专利是经过合法程序申请并获得授权的。二是有侵害行为,即有人实施了未经你许可的相关行为。三是侵害行为具有违法性,这里要排除一些法律规定的合理使用等情况。比如,为了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如果发现有人侵犯了你的专利权,你可以通过协商、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请求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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