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扣工资向法院诉讼需要花费多少钱?


在面对公司故意扣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案件受理费。这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在故意扣工资的诉讼中,诉讼请求的金额通常就是被克扣的工资数额。比如,被克扣的工资是8000元,那么案件受理费就是50元;如果被克扣工资为15000元,其中1万元交50元,超过1万的5000元按2.5%交纳即125元,总共需交175元。 此外,除了案件受理费,在诉讼过程中可能还会产生其他费用。比如,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时,证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必要费用以及误工损失,由败诉一方当事人负担。还有可能涉及鉴定费等,这些费用的承担一般也遵循由败诉方承担的原则,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如果劳动者符合一定条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比如,属于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等情况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是否给予司法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