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费用是多少?


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包含多种不同类型的收费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对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不过具体到拆迁安置房,各地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比如有些地方会对拆迁补偿款范围内的部分免征契税。 其次是房屋维修基金。这是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按照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对于拆迁安置房,一般也是按照类似的标准来收取维修基金。 再者是交易手续费。通常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各地收费标准有所不同,一般每平方米在3 - 6元左右。 然后是登记费。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此外,可能还会涉及到证照印花税,一般为每本5元,以及工本费,通常在10元左右。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费用标准仅供参考,不同地区的拆迁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费用可能会因为当地政策、经济水平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了解具体的收费情况,并准备好相应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