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


在法律领域中,非财产案件指的是那些不直接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例如离婚案件、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还有知识产权中不涉及财产争议的案件,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等。 关于非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标准,不同类型的案件收费有所不同。 首先是离婚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一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需交纳50元至300元。如果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费用;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为30万元,20万元以内不额外收费,超过的10万元部分按照0.5%计算,需额外交纳500元诉讼费。 其次是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二点,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若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比如损害赔偿金额为15万元,5万元以内不额外收费,5万元至10万元的5万元部分按1%交纳500元,超过10万元的5万元部分按0.5%交纳250元,总共需交纳的诉讼费除了基础的100 - 500元外,还需额外交纳750元。 再者是其他非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三点,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这适用于那些既不属于离婚案件,也不属于侵害人格权案件的普通非财产案件。 对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如果不涉及财产争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四点规定,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 劳动争议案件,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五点,每件交纳10元。这一规定充分考虑了劳动者的权益,使得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不会因过高的诉讼费用而却步。 此外,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若异议不成立,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第六点,每件需交纳50元至100元。 在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的收费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所以,当你面临非财产案件需要交纳诉讼费时,最好向当地的法院进行咨询,以了解准确的费用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