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差多收的物业费该如何处理?
我家房子实际测量面积比购房合同上的面积小,可物业一直按照合同面积收物业费,这多收的物业费我该怎么要回来呢?我不清楚具体该走什么流程,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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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因面积差导致多收物业费的情况时,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物业费是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向物业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通常按照房屋面积来计算。而房屋面积应以最终的实测面积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这里强调了合同约定和实际服务的对应关系。 如果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而物业仍按合同面积收取物业费,这就构成了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业主可以先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相关证明,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实测面积重新计算物业费,并退还多收的部分。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由业主委员会出面与物业公司沟通。若还是无法解决,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他们的帮助和调解。最后,如果以上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业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业主需要提供房屋实测面积的证明、物业费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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