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书记员在民庭和刑庭哪个风险大?
我刚入职法院当书记员,被分配岗位,在考虑是去民庭还是刑庭。想了解下从风险角度来看,法院书记员在民庭和刑庭哪个面临的风险更大,具体有哪些风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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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法院书记员在民庭和刑庭的工作内容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法院书记员主要负责记录庭审过程、整理案件材料、协助法官进行案件审理等工作。在民庭,主要处理民事纠纷案件,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这些案件通常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庭书记员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记录错误风险,如果庭审记录出现重大错误,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还有资料丢失风险,民事案件的材料众多,如果保管不善导致重要材料丢失,会给案件审理带来麻烦。根据《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书记员应当履行办理案件的收发、登记、归档等程序性工作,若因工作失误导致上述问题,可能会面临相应的内部纪律处分。 而刑庭主要审理刑事案件,涉及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等重大问题。刑庭书记员面临的风险可能更为严峻。在记录方面,刑事案件庭审往往情况复杂、节奏快,如果记录不准确,可能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量刑,后果较为严重。并且,由于刑事案件的性质特殊,可能会面临来自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压力和干扰。比如有些当事人家属可能会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案件记录和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对司法工作人员的行为有严格要求,如果刑庭书记员存在故意歪曲记录等行为,可能会涉嫌违法犯罪。 总体而言,刑庭书记员面临的风险相对更大一些,但这并不意味着民庭就没有风险。无论在哪个庭室工作,书记员都需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以避免可能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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