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强制执行会怎么处理?


当遇到欠钱不还,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时,会有一系列的处理措施。首先要明白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法院强制执行的第一步通常是发出执行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意味着法院会要求欠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 如果欠款人仍然不履行,法院会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除了存款,法院还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其他财产。比如,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对于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按照规定交有关单位拍卖或者变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 另外,如果被执行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还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