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一般需要交多少钱?


法院立案时需要缴纳的费用通常指的是案件受理费,它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向人民法院交纳的一定费用。案件受理费的缴纳标准主要根据案件的类型来确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财产案件。财产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的。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例如,诉讼请求金额为30万元,那么需要缴纳的受理费为50 +(100000 - 10000)× 2.5% + (200000 - 100000)× 2% + (300000 - 200000)× 1.5% = 5800元。 其次是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还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此外,如果当事人申请一些其他事项,如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等,也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具体标准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也有明确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各地法院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具体的收费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