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只判定劳动关系,没有判决补缴社保怎么办?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去法院起诉了。法院只判定了我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对于补缴社保这事儿没做判决。我就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我接下来该咋办,怎样才能让公司给我补缴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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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明白法院和社保经办机构在处理社保补缴问题上的不同职责。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涉及劳动关系等民事争议,而社保的征缴管理通常由社保经办机构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也就是说,社保的补缴事宜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社保经办机构有权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行为进行监管和处理。 所以,当法院只判定了劳动关系,而未对社保补缴作出判决时,你可以持法院判定劳动关系的判决书,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和反映情况。社保经办机构在核实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后,会根据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为你补缴社保。 此外,在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时,你需要准备好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除了法院判决书外,可能还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社保经办机构在受理后,会启动调查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相关的社保缴纳资料。如果用人单位确实存在欠缴社保的情况,社保经办机构会责令其限期补缴,并可能对用人单位加收滞纳金。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社保经办机构的责令补缴决定,社保经办机构可以依法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强制措施,如查询其银行账户,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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