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退休身故,法院有权划扣个人账户的养老金吗?

我家里有位亲人还没退休就身故了,他个人账户里还有一笔养老金。最近法院说要划扣这笔钱,我不太明白法院有没有这个权力,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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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养老金划扣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养老金个人账户的概念。养老金个人账户是职工在工作期间,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所积累形成的账户。这笔钱在职工退休后,会按照一定的方式发放给职工,作为其养老生活的经济保障。当职工未退休就身故时,这个账户里的余额属于其个人的合法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在职工未退休身故的情况下,就属于遗产的范畴。 那么法院是否有权划扣呢?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身故职工生前存在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获得胜诉判决,且在执行阶段,法院是有权对其名下的合法财产进行划扣的,包括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余额。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但是,如果不存在债务纠纷等需要法院执行划扣的法定情形,法院是不能随意划扣这笔钱的。此时,这笔余额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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