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是工伤工厂要怎么赔偿?

在工厂工作时受伤了,去认定工伤却没被认定成功,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想了解一下,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工厂这边需要怎么给我赔偿呢?赔偿都包含哪些方面呢?要是工厂不愿意赔偿又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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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员工遭受的伤害并非工伤,工厂的赔偿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伤害是由侵权人导致的,职工应当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若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通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在职工治疗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有一定责任。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医疗费用则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办理。这里的法定医疗期,是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以及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来确定的,时长在三至二十四个月不等。比如,实际工作年限不满十年且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不足五年者,医疗期为三个月;实际工作年限满十年且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不足五年者,医疗期为六个月等。 要是职工非工伤死亡,工厂也有相应赔偿。包括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还有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分别是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同时根据不同情况可能还有一定比例的提高。 另外,如果工厂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或未缴纳相应保险等情况,员工有权要求工厂支付相应赔偿金。若工厂拒绝赔偿,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有《社会保险法》第37条规定,职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就是当他人破坏了你的生命、健康、身体等,使你陷入伤害、残疾、死亡甚至可能伴随着精神上的损伤,而需要有人负起责任来用财产补偿你的那部分损失。 法定医疗期:根据员工实际工作年限及在本公司服务年限确定的,员工可享受的用于治疗伤病的一段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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