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不要孩子,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孩子爸爸打算离婚,可他明确表示不要孩子。我一个人抚养孩子压力有点大,也不确定自己能不能给孩子很好的生活。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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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重要问题。当父亲明确表示不要孩子时,法院会依据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原则来做出判决。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这个阶段的孩子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哺育,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父亲不要孩子,不满两周岁的孩子大概率会判给母亲抚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个人品德、教育背景、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如果父亲不要孩子,而母亲有能力且愿意抚养孩子,同时母亲的条件对孩子成长更有利,那么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给母亲。但如果母亲的条件不利于孩子成长,即便父亲不想要,法院也可能会从保障孩子权益出发,判决由父亲抚养,同时会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时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跟随父亲生活,法院会重视孩子的想法,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此外,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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