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都不要小孩会怎么判?


在夫妻离婚时都不想要小孩的情况下,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不过,如果母亲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像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因其他原因,比如母亲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或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等,导致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的,父亲请求直接抚养,法院是会支持的。此外,要是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且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法院也会准许。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规定 。 其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当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时,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那么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 再者,对于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孩子,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不过,这并非意味着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只有在父母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法院才会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另外,若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还有,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法院也会支持。 总之,法院会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以保障孩子能在相对有利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为出发点来判决抚养权归属。即便父母离婚,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