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了孩子却不要,离婚时法院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打算离婚,可我俩都不想要孩子。孩子是我们生的,但因为各种现实问题,我们实在没能力抚养。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依据什么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呢?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夫妻双方生育子女后离婚,且都表示不想要孩子的情况下,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首先,法院会考虑子女的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对母亲的生理和心理依赖更强,母亲抚养通常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这里的“具体情况”包括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道德品质等。例如,有稳定收入、良好居住条件且能为孩子提供优质教育资源的一方,可能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还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八周岁的孩子已经具备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跟随哪一方生活往往有自己的想法,法院会认真考虑他们的意见。
需要强调的是,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离婚而免除。即使法院将抚养权判给一方,另一方也需要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和教育需求。拒不履行抚养义务可能会面临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遗弃罪。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