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有多久?


在法律领域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通俗来讲,如果过了诉讼时效,虽然你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但是对方如果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你的诉求了。 对于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比如说,张三借给李四一笔钱,约定了还款日期。如果到了还款日期李四没有还钱,从这个时候开始,张三就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了,诉讼时效也就开始计算,正常情况下是三年。在这三年里,张三可以随时去法院起诉李四要求还钱。 不过,诉讼时效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例如,张三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找李四催过债,要求他还钱,那么从张三催债这个时间点开始,诉讼时效就中断了,要重新计算三年。 诉讼时效中止则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待中止时效的事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定事由一般包括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等情况。 所以,在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时,大家一定要留意诉讼时效的问题,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避免因诉讼时效过期而遭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