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会有哪些问题?


债权人代位权,简单来说,就是当债务人不好好行使自己对别人的债权,从而影响到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去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在行使代位权时,首先会面临行使条件的问题。债权人要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必须是合法、确定且已到期的。也就是说,你借给朋友钱,有借条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合法,约定的还款时间也到了。其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且这种怠于行使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比如债务人明明有能力让他的债务人还钱,但却不采取行动,导致你借给他的钱没办法收回。其三,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像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就不能代位行使。 其次,代位权的行使方式也有明确规定。债权人必须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行使代位权,而不能自己直接去找债务人的债务人要钱。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整个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避免出现私下解决可能带来的纠纷。 再者,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债权人只能在自己的债权范围内行使代位权。举个例子,你借给朋友10万元,朋友的债务人欠他20万元,那你最多只能要求对方偿还10万元。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比如诉讼费等,是由债务人负担的。 最后,在代位权诉讼中,还会涉及到相对人的抗辩权问题。相对人也就是债务人的债务人,他对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同样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比如相对人认为债务人的债权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有其他争议,他就可以以此来对抗债权人的代位权主张。这就要求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应对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