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它的犯罪构成要件。 首先是主体要件。抽逃出资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或者股东。公司发起人是指依法创立筹办股份有限公司事务的人;股东则是指公司的出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例如,张三和李四一起发起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就属于公司发起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如果他们实施了抽逃出资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此罪。 其次是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故意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仍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王五为了谋取个人私利,故意将自己在公司的出资抽回,这种故意的心理状态就符合本罪的主观要件。 然后是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公司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资本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保障。抽逃出资的行为会使公司的资本减少,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从而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例如,公司因为股东抽逃出资而无法按时偿还债务,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损。 最后是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需要根据具体的司法实践和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例如,抽逃出资的数额占应缴出资数额的比例较大,或者因抽逃出资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破产等严重后果,都可能被认定为符合客观要件。 总之,抽逃出资罪的构成需要同时满足主体、主观、客体和客观四个方面的要件。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出资,不得抽逃出资,否则可能会面临刑事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