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下关于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情况。最近遇到点事儿,有人好像故意弄坏了我的东西,我不确定这种情况能不能按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来立案,就想知道到底达到什么程度、满足什么条件才会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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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故意去毁坏或者破坏公共财物或者他人的私人财物,达到一定程度就构成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首先,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这里说的损失,就是因为对方的故意行为,导致财物价值减少或者完全失去价值达到五千元。比如有人故意砸坏他人价值六千元的汽车玻璃,那就符合这一标准。 其次,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哪怕每次毁坏财物价值没有达到五千元,但如果次数达到三次,也会立案。例如某人多次故意破坏小区公共设施,每次损失可能几百元,但累计三次了,就可能涉嫌此罪。 然后,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就是召集三个人或更多人,明目张胆地去毁坏财物。像几个人一起商量好,大白天去砸别人店铺,就属于这种情况。 最后,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这个比较灵活,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毁坏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或者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界定,一般来说,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可视为数额较大 。 其他严重情节:包括毁坏财物次数、纠集人数、手段、社会影响等多种综合因素判断的严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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