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是怎样的?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是犯罪过程中不同的形态,它们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后果。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比如,为了实施盗窃而购买开锁工具,或者事先勘察盗窃地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犯罪预备阶段,行为人尚未着手实施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实际危害相对较小。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行为人主动放弃继续犯罪;另一种是犯罪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行为人采取积极措施有效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例如,在杀人过程中,行为人突然良心发现,放弃了杀人行为,或者在投毒后,及时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避免了死亡结果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主动放弃犯罪、减少社会危害行为的鼓励。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这里的“着手”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比如,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抢劫行为,但因为被害人奋力反抗或者警察及时赶到等原因未能抢到财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虽然犯罪未遂没有达到犯罪既遂的结果,但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例如,在盗窃罪中,行为人成功窃取了他人财物,就构成了盗窃罪的既遂。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行为人需要按照刑法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