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什么?
我在做生意,不太懂法律方面的事。最近听说有生产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我想知道这两个罪名具体是怎么回事,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有哪些后果,因为我担心自己在经营过程中不小心触犯这些法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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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准确来说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它指的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你没有得到商标主人的允许,就在和他商标对应的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上用了和他一模一样的商标,而且达到了一定严重程度,就会构成这个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的“情节严重”,通常根据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等因素来判断。
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生产或者卖的东西质量不行,是假冒的、次等的或者根本不合格,而且卖出去的钱达到五万块以上,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 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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