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之间存在怎样的关系?

我最近对法律方面的知识比较感兴趣,尤其想弄清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生产销售假药罪之间到底有啥关系。我想了解它们在定义、犯罪构成等方面具体有哪些不同和相同之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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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一定联系,但也是不同的犯罪罪名。 首先,犯罪客体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客体是假药,范围相对狭窄,主要涉及国家药品政策管理制度以及公众的生命权利和身体健康;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客体范围更广泛,是对国家质量监管制度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包括掺假、掺杂、以假乱真、以次充好以及用不符合品质标准的产品替代合格品等行为。 其次,行为特征有差别。生产销售假药罪,只要有生产或者售卖假药的行为,就可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数额犯,需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元及以上,才构成犯罪。 再者,处罚程度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最高处罚为死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最大惩罚则为无期徒刑。 此外,两罪还存在包容关系,生产、销售假药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触犯这两个罪名时,应当按照处刑较重的犯罪进行定罪量刑,由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最高刑罚更重,多数情况下优先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认定量刑 。但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若不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论处,可是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则应当依据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进行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等不同刑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不同刑罚。 相关概念: 危险犯:是指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属于危险犯,只要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构成犯罪,不要求实际造成危害结果。 数额犯:是指以法定的犯罪数额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或既遂标志的犯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属于数额犯,销售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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