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依据是什么?
我开了一家小商店,之前进了一批货,后来才知道是假冒注册 商标的商品。现在有点担心自己会不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想了解下认定这个罪名的依据是什么,心里好有个底。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是指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通俗来讲,就是你明知道卖的东西是假冒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商品,而且卖了不少钱,那就可能构成这个罪。
关于该罪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也有相应标准。“明知”包括确实知道和应当知道两种情况。比如,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常价格,或者商品没有正规的进货渠道、质量明显较差等,这些情况都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界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这里的销售金额,是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所以,判断是否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要综合考虑销售者是否明知、销售金额等多方面因素。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