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二审是否需要开庭?
我涉及一个刑事诉讼案件,一审判决下来后,我打算上诉进入二审。但我不知道二审会不会开庭审理,是所有情况都会开庭,还是有特定条件才开庭呢?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二审并非一定会开庭审理,存在开庭和不开庭两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对于上述情况,法律明确要求二审要开庭,这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让法庭能够充分调查事实、核实证据,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准确。比如被告人对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并且这个异议可能会影响到最终的定罪或者量刑,这种情况下二审开庭审理,能让各方充分发表意见,使法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而对于其他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可以决定不开庭审理。不开庭审理并不意味着不进行审查,二审法院会对一审的卷宗材料、证据等进行全面审查,结合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等作出判断。不过,即使不开庭审理,二审法院也会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这样既能保证司法效率,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