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公安还会留案底吗?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现在案子已经移送到检察院了。我有点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安那边还会不会留案底啊?留案底对我以后影响挺大的,我就想弄清楚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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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案底”的概念。在法律上,案底通常指的是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 当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并不意味着一定会留下案底。因为案件移送检察院只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后续还有审查起诉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有罪并作出有罪判决后,才会留下案底。也就是说,只有最终被法院判定有罪,公安系统才会记录下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案底。 相反,如果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在这些情况下,不会留下案底。 所以,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公安是否留案底取决于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只有被法院判定有罪,才会产生案底记录在公安系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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