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的业务范围包括什么?


刑事辩护的业务范围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多个阶段。 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这其中包括会见犯罪嫌疑人,让犯罪嫌疑人能和外界取得联系,了解自己的权益;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搞清楚面临的指控;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告知其享有的权利,比如沉默权等;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争取让其暂时恢复人身自由;代理申诉和控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觉得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律师申诉控告 。依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全面了解案件证据情况;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沟通案件进展;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据材料,寻找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向检察机关提出辩护意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影响检察机关的决定 。 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时,律师要做的工作也不少。要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熟悉案情;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确定辩护策略;调查和收集证据,增强辩护的力度;做好出庭准备;参加法庭审理全过程,发表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有利判决;休庭后也可能要继续工作。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需要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看看是否存在问题;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阅卷、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发现收集新的证据;出庭准备;参加法庭调查;参加法庭辩论;如果二审案件不开庭的,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 在审判阶段,律师还能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维护被害人权益。 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一方面代理自诉案件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犯罪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代理受害人举报、控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 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既可以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争取赔偿,也能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减少赔偿责任。 在死刑复核、审判监督、执行阶段,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在死刑复核程序中,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复核法律意见。刑事案件申诉方面,律师可以负责申诉案件立案以及申诉再审案件的辩护。 相关概念: 侦查阶段: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从犯罪嫌疑人被发现到被移送审查起诉之前的阶段,这期间侦查机关会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审查起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阶段。 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死刑复核: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的特殊程序,确保死刑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