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辩护会见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家人涉及刑事案件被拘留了,我请了律师进行刑事辩护。但不清楚律师会见当事人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是随时都能会见,还是有特定的时间限制呢?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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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辩护会见时间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这里所说的“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是指从律师提出会见要求到实际能够会见的最长时间限制。也就是说,看守所需要在接到律师的会见申请后,尽快安排,最晚不能超过两天。 不过,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具有特殊性,可能涉及到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如果未经许可,律师是不能会见的。当侦查机关许可会见后,同样适用上述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的规定。 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则不受时间和次数的限制。律师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会见时间和次数,以便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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