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多少钱会被追究责任?
我有个朋友参与了一个项目,感觉像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我想知道在刑事诉讼法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到多少会被认定为犯罪呢?我很担心他的情况,也想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以免自己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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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判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多少金额会被追究责任,要依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法律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2022年4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二)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三)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或者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万元以上,同时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曾因非法集资受过刑事追究的;(二)二年内曾因非法集资受过行政处罚的;(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些规定为我们判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提供了明确的量化标准。当达到上述金额或者人数等标准时,相关的行为就可能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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