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件有哪些?
我最近在研究一些经济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块特别关注。我想弄清楚到底具备哪些要件才会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为感觉生活中一些集资行为好像界限不是很清晰,所以想确切了解下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具体包含哪些方面的要件。
展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要件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客体要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简单来说,国家对金融秩序有一套规范的管理体系,存款正常应该是存入有资质的金融机构,这些机构的运营受到国家监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破坏了这种正常的管理秩序,影响了金融市场的稳定 。 其次是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这意味着没有合法的许可去吸收公众的钱。比如普通公司没有金融牌照却开展吸收存款业务。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现在新形式像微信朋友圈、微博宣传如果涉及吸收资金也在此列。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也就是有类似存款保本保息的承诺。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若声称向亲友等特定对象募集资金,但实践中证明起来困难,尤其在出现损失时。 再者是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单位包括各类非法金融机构以及各类基金等。 最后是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却仍然有意为之。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这也从侧面体现了对这种犯罪行为的规制和处罚力度。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