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辩护权行使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中,侦查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刑事律师在这个阶段行使辩护权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主要辩护权及其依据。 首先是提供法律帮助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往往对于自身的处境和面临的法律问题感到迷茫。此时,刑事律师可以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解释相关法律规定,让犯罪嫌疑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其次是代理申诉、控告权。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自己在侦查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比如遭受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律师可以代理其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这一权利的法律依据同样来自《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律师有权代理犯罪嫌疑人申诉、控告,以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权也是律师的重要权利之一。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可能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如果律师认为这些强制措施不当,或者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条件,就可以为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另外,律师还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这样律师可以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针对性的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最后是会见通信权。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这有助于律师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上的支持和法律建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总之,刑事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这些辩护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