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应该如何承担?
我是个小老板,因为资金周转困难,暂时没办法给员工发工资。现在员工说要告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很担心会承担刑事责任。我想了解下,如果真的被认定犯了这个罪,刑事责任是怎么承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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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老板有钱却故意不给员工发工资,或者用一些手段躲着不发工资,而且金额还比较大,在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支付后还是不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所说的“造成严重后果”,通常包括因为不支付劳动报酬导致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等情况。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公司等单位犯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仅单位要交罚金,相关的负责人也要按照个人犯罪的标准来处罚。 另外,如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体现了法律的教育和引导作用,鼓励犯罪人及时改正错误,弥补劳动者的损失。比如老板在被提起公诉前,把拖欠的工资都发给了员工,并且按照规定给予了相应的赔偿,那么在判刑的时候就可以从轻或者不判刑。 所以,如果存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应当尽快支付劳动者的报酬,避免承担更严重的刑事责任。同时,劳动者在遇到被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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