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理性醉酒的人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我喝了酒之后处于病理性醉酒状态,在这种不清醒的情况下犯了罪,现在很担心自己要承担刑事责任。我不太清楚法律对于病理性醉酒犯罪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到底要不要负刑事责任呢?
展开


在法律中,判断病理性醉酒的人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需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首先,一般意义上的醉酒,也就是生理性醉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的醉酒通常指的是生理性醉酒,即因饮酒过量导致的精神兴奋、辨认和控制能力减弱等常见醉酒状态。 然而,病理性醉酒与生理性醉酒有着本质的区别。病理性醉酒是一种精神疾病,患者在饮酒后会突然出现意识障碍、幻觉、妄想等严重的精神症状,并且对自己的行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根据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对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是病理性醉酒,并且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处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状态,那么从理论上讲,是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属于病理性醉酒以及犯罪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专业的司法精神病鉴定。只有通过专业鉴定确定行为人确实是病理性醉酒且犯罪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才能认定其不负刑事责任。如果鉴定结果表明行为人虽然是病理性醉酒,但在犯罪时仍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那么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