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法自诉罪名有哪些?

我想了解下在刑法里,哪些罪名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去法院起诉的。我感觉很多法律知识都很复杂,不太清楚具体的自诉罪名范围,希望能有专业人士给详细说说,这样我心里也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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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法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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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刑法中,自诉罪名指的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用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等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具体来说,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含以下几种: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即使用暴力手段干涉他人结婚自由或离婚自由的行为。虐待案(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情节恶劣的行为。侵占案,也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通常包括故意伤害案(轻伤)、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等。这类案件的特点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而且被害人有一定的证据能够证明犯罪事实。 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这是为了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当公权力机关不履行职责时,被害人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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