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然侮辱他人的认定标准及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我之前和人起了争执,对方在公共场合说了很多侮辱我的话,让我特别难堪。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公然侮辱他人吗?公然侮辱他人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样的,会受到怎样的治安处罚呢?
展开


公然侮辱他人指的是,在公开场合,通过言语、文字、动作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还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 关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认定标准,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行为具有公然性,也就是说侮辱行为是在多人在场或者能够使多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的,比如在商场、广场等公共场所。其次,行为的目的是侮辱他人,是故意对他人的人格和名誉进行损害。再者,侮辱的方式有多种,常见的包括言语侮辱,像使用辱骂性的词汇;文字侮辱,比如张贴侮辱性的标语、散发传单等;还有动作侮辱,做出侮辱性的手势、动作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的“情节较重”,通常包括侮辱行为造成了比较严重的后果,比如导致被侮辱人精神受到刺激、名誉严重受损等;或者侮辱的手段比较恶劣,如使用极其低俗、恶毒的语言等。 所以,如果遭遇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况,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