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危险驾驶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一项罪名,它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存在一些特定的危险驾驶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下面来详细说说危险驾驶罪的判定标准。 首先,判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关键在于是否实施了特定的危险驾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一是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通俗来讲,就是在道路上进行相互追赶、比拼速度等行为。比如在城市道路上,两辆车为了争个先后,频繁加速、超车、别车,严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这种就可能属于情节恶劣的追逐竞驶。二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醉酒驾驶是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判断依据的。根据相关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酒驾驶。只要达到这个标准,不管有没有发生实际的危害后果,都构成危险驾驶罪。三是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这主要是针对校车和客运车辆,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如果校车或者客运车辆超载、超速情况严重,就会大大增加发生事故的风险,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四是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化学品本身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如果在运输过程中不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就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危害公共安全。例如,没有按照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包装、标识,或者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等。 此外,构成危险驾驶罪,驾驶行为必须是发生在“道路”上。这里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最后,判定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仍然实施这些危险驾驶行为。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导致的类似危险驾驶的情况,一般不构成危险驾驶罪。总之,危险驾驶罪的判定是综合考虑多个因素的,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杜绝危险驾驶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