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标准。最近听说有不少关于个人信息被泄露的事儿,我担心自己的信息也可能遭遇这种情况。我就想知道,在法律上,什么样的行为会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呢?具体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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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通俗来讲,就是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并且达到一定危害程度的犯罪行为。 这里的“公民个人信息”,指的是能够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例如,商家收集了大量消费者的姓名、电话和住址信息,这些就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而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相关标准。比如,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五百条以上的;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前两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五千条以上的;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等,都属于“情节严重”。此外,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也认定为“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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