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解决夫妻债务纠纷的关键,对于保障夫妻双方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以下将详细阐述这些标准,并结合具体法律条文进行解释。 首先,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讲,如果夫妻双方一起签了借条,或者一方借钱时另一方明确表示同意,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同要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二人一起贷款买房,在贷款合同上都签了字,那么这个房贷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其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指通常情况下必要的家庭日常消费,比如买菜做饭、孩子上学、支付水电费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为满足这些日常需求所借的钱,即便另一方不知情,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是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生活,家庭日常开销是为了整个家庭的利益。比如一方为了给家里买生活用品而刷信用卡欠了钱,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同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虽然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但如果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的生意经营,或者用于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等,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对于这部分债务,债权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例如,一方借钱用于和另一方共同经营的店铺进货,债权人要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用在了店铺经营上,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根据不同情况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来判断。这样既能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