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诈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有人找我借钱,说有急用周转几天就还,结果我把钱借给他之后,他就失联了。我怀疑自己遭遇了金钱诈骗,可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在法律上,金钱诈骗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算诈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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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诈骗,简单来说,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让他人交出财物的行为。在我国,认定金钱诈骗通常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这意味着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归还骗取的钱财,而是想将其据为己有。比如骗子编造各种虚假理由,像投资高回报项目、家人突发重病急需钱等,让受害人信以为真并交出财物,这就是明显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金钱诈骗就属于故意犯罪的一种。 其次是客观行为,行为人要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可以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虚构事实就是编造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比如虚构一个不存在的公司来吸引投资;隐瞒真相则是故意不透露某些关键信息,比如在卖东西时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就明确了诈骗行为在刑法上的规制。 最后,受害人因为行为人的欺诈行为而产生错误认识,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处分了自己的财产。也就是说,受害人是因为被骗才把钱交出去的。如果受害人没有因为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或者虽然有错误认识但不是基于此处分财产,那就不构成诈骗。例如,即使骗子说了假话,但受害人根本没相信,也就不会产生后续的财产处分行为,诈骗就不成立。 另外,关于“数额较大”,在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标准,一般由当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一般而言,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所以,要认定一起案件是否属于金钱诈骗,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个方面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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