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耕地征收制度有哪些?

我家的耕地面临征收,我不太清楚征收过程中涉及哪些制度,也不知道这些制度是如何保障我们权益的。想了解一下我国耕地征收制度具体包含哪些内容,以及这些制度对被征收人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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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耕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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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征收制度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一系列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征地审批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以及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这一制度确保了耕地征收的严肃性和合法性,避免随意征收耕地的情况发生。 其次是征地公告制度。《征收土地公告办法》明确要求,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包括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这让被征地农民能够及时了解征地的相关信息,保障了他们的知情权。 再者是征地补偿制度。《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这一制度保证了被征地农民能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以弥补因失去耕地而遭受的损失。 还有征地安置制度。主要是对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安置,安置方式有多种,如农业安置、货币安置、社会保障安置等。通过这些安置方式,让被征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使其能够在失去耕地后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最后是争议解决制度。如果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这为被征地农民提供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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