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累计盗窃量刑案例是怎么算的?

我之前有过几次小偷小摸的行为,每次偷的东西价值都不算高,没引起什么注意。但最近又因为盗窃被抓了,警察说可能会把之前的盗窃行为累计起来量刑。我特别担心,想知道这个累计盗窃量刑到底是怎么算的,有没有相关案例可以参考?
展开 view-more
  • #盗窃量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累计盗窃量刑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过程。下面为你详细解释其计算方法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累计盗窃。累计盗窃就是将多次盗窃的财物价值加在一起,然后根据这个总价值来确定量刑。这里的多次盗窃,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接下来看看量刑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进一步说明。小明在两年内分别进行了三次盗窃,第一次偷了价值800元的物品,第二次偷了价值1200元的物品,第三次偷了价值1500元的物品。三次盗窃的财物价值累计起来达到了3500元。如果小明所在地区“数额较大”的标准是1000元以上,那么小明的累计盗窃数额就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可能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总之,累计盗窃量刑是根据多次盗窃财物的总价值,对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数额标准来确定的。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最终量刑。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